各部门:
为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改革要求,促进我院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,便于教职工报销,针对财务票据报销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票据报销基本要求
1.票据要求真实、合法、准确、完整。
2.报销票据必须是国家税务或财政统一监制的合法票据。
3.必须盖有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。
4.付款方名称应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。
5.购货发票应详细填写品名、型号、数量、单价和金额。货物为批量购入的材料或以代码冠名的发票,应附正规销货清单。
6.原始票据不得涂改、挖补,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。
二、票据粘贴规范要求(详见附件2)
(一)总体要求
1、牢固平整,便于翻阅。
2、分类粘贴,便于审签。
3、A4纸横版粘贴,不超装订线。
4、胶棒粘贴,便于长期保存。
(二)具体要求
1、由左至右“鱼鳞”状粘贴。
2、公务卡消费,发票与刷卡记录请对应粘贴。
3、销货清单,发票与销货清单对应粘贴。
4、A4附件,可用长尾夹横向附于报销单后。
5、票据粘贴单上须正确填写本页粘贴票据张数与金额。
三、票据报销的时间限制
原则上当年票据当年报销。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下年3月份。
财务处
2019.12.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