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,持续提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水平,增强廉洁意识。近日,院财务处(招标办)分别约谈了为学院服务的7家采购代理机构,并一一与项目经理等进行了深入谈话。
财务处副处长吴玉刚同志代表招标办,对各代理机构一年来的采购代理服务情况进行了通报,肯定了优点,指出了不足。分管副校长李玉峰同志结合学院招标采购工作,对各代理机构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:一是要合规合法地开展采购项目代理服务;二是各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要加强业务学习,跟踪政策变化,提高服务水平,避免公告公示出现差错,拟定招标文件要严谨细致,报送材料要准确及时;三是严禁徇私舞弊,为投标人打招呼,干预公平公正评标。一经发现,将立即终止代理服务资格;四是要保守工作秘密,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信息。
最后,财务处(招标办)与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了《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自律承诺书》。(供稿:吴玉刚,审稿:蒋倩)